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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08.1月跟我们签的合同,交的养老保险,我96年就一直在公司干到现在,我可以要求补交以前的养老医疗保险吗?是否过了时效? 请专家指教!!

保险纠纷 2018-08-12 12: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有利于分散保险责任,适应我国向老龄化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 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要办理补缴的手续不是很复杂,补缴人持《失业证》或《解除(终止、中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可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缴费。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按灵活就业的标准缴费,个人缴费比例20%,缴费基数为上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自主选择。
    具体可以到相关社保办理窗口咨询了解。
  • 主张公司给您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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