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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款怎么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债权债务 2019-09-09 22: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有限公司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民事案件,公司对外的债务,由公司财产负担。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如果公司仍然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法院会将公司列入失信名单,然后也可以对法院采取限高令措施,即限制法人乘坐高铁、飞机等高消费。
  • 债务人欠债不还,规定是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债务人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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