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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未成年少女到宾馆开房,算强奸吗?

刑事辩护 2019-09-03 09: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由于生理上的特点以及一般情况下男子比女子强壮,有能力强行与女子进行性交,所以通常意义上的强奸指的是男子在未得经许可的情况下强行同女子发生性行为。广义上,不论男女,凡是一方以暴力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
    由于各国国情的不同,一些国家认为,只需要满足“强行发生性行为”这一定义,即构成强奸;另一些国家则只承认男子强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强奸。
  • 1,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男性满22周岁,女性满20周岁,因此未满18周岁不能结婚; 2,强奸的定义,原则是指在女方不同意、不自愿的情况下与之发生性行为,特别规定是当少女未满14周岁时,即使是她同意、自愿与男子发生性关系,该男子也会构成强奸,因此在你的具体情况中,如果女方已满14周岁且自愿发生性行为,男方不属于强奸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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