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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贷款多,让我做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

公司企业 2019-09-04 12: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 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依据:《民法通则》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2、《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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