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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的有效期多久,没注明时期的又是多久

债权债务 2019-09-11 06: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于您的疑问“借条的有效期限是多久”我们查阅资料后,给出的解答如下:
    1、没“写明还款日期”:还款期限就是你向对方要求还款时。
    2、“这样的借条有效期是多久”:
    (1)其实,不是借条的“有效期”:借条永远有效,你永远都有权持借条向对方要求还债。只是你凭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保护你权利的“有效期”,法律上这个期限叫诉讼时效。
    (2)你的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就从你要求对方还款对方却不归还时起计算。
    (3)如果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你要求法院保护你的债权,可能被法院驳回而不能借助法院的强制力量要求对方归还,但你仍然可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条向对方索要欠款,只要对方同意还,你就有权接受。
    3、“但是这个主张还钱是什么意思?私下讨要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要是私下的话都讲不清楚问没问可以赖的啊 ”:
    (1)主张就是要求对方还钱。
    (2)向法院主张更好,法院有法律文书可以证明你讨要过,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如果是私下讨要过,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应由你提供证据证明你要过,对方耍赖,你有证据法院一样可以认定,如果你拿不出证据证明你讨要过、对方再耍赖的,就不能中断诉讼时效了。
  • 债务人在将欠款还给债权人之后,没有向债权人索要欠条,也没有销毁,那么债权人事后仍然可以依据手上所持有的欠条要求债务人还款,欠条就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证据。此时,如果债务人有证据举证自己已经还款,才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否则,债务人必须再次履行欠条上的还款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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