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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家商场里租用其水果专柜做生意,在6月24日的时候签的合同,当时交了2万块钱押金,2万块钱进场费,然而就在今年的10月14日商场方由于老板间的争执而在没有通知专柜的条件下强制性关门到现在,在近日一家商场打算重新招商,而我在今日去找老板协商,老板给的结果是合同内所提到的押金就退还,而进场费等一概不退,同时还提出重新招商。律师,请问我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

合同纠纷 2018-08-12 2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子一般都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日后发生纠纷也是需要按照租赁合同来处理,建议谨慎对待。
  • 无论在什么场合下,只要涉及到权利义务都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以此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合同有利于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如果没有签合同,很可能会导致双方协议不成立,或者日后一方反悔违约给另一方带来损害,所以进行民事行为过程中比如租赁、雇佣、借贷等等都要签订合同。
  • 提前退租是否要退还预付房租和押金,要分情况处理:  
    1、如房子存在居住危险导致对方退房,不管是否签订租房合同,对方随时有权退房,在收够对方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退还对方其余预交房租和押金。  
    2、如没有居住危险:有租房合同,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办理;如租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或没有租房合同,其退房已经违约,如给你造成损失,可以扣除合理损失和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余款须退还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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