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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款人跑了怎么办呀,公安局能立案么

债权债务 2019-09-15 20: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 您好,对方已明显逃避债务,为避免对方转移资产、错过诉讼时效,切实保障债权的有效实现,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协助收集证据、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查封对方名下的所有财产,确保实现债权。如债务为其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也可一并起诉其配偶,但需结合欠款人对借款的用途分析。
    本所律师在追讨债务方面具备丰富的诉讼、调解经验,如需专业律师进一步指导尽快有效地实现债权,可来电说明具体情况,以便尽快为您制定专业高效的方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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