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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出轨了,还怀孕了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 2019-09-10 18: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民事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参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及《精神损害赔偿解释》来确定。
      
    一、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
      
    1、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2、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3、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4、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果双方在终止同居关系时自愿达成了由一方补偿另一方适当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的协议,然后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持协议要求履行的,一般应予支持。在司法实践中,“青春损失费”的补偿常常体现为“协议”、“欠条”的形式。
    对欠条合法性的分析,首先应当看欠条的形成是否是书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其次还要看是否是对实际发生的精神损害和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补偿,看书写人是否具有一定的过错。
    如果另一方确实有损失的存在,则持“协议”、“欠条”要求其履行时,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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