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朋友经别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女孩,刚开始两人还可以,后来那女孩经常向我弟弟要钱,订婚时给了五千块,又要生活费,又给了两千,还给她买了手机,金项链,耳环,戒指,在结婚时又要了五千,不给她,她就不结婚来威胁,后来就把钱给她了,再结婚的前两天,还要我朋友给她买了好多衣服,大概一千多块钱的衣服,结婚的当天,又要了四千多块,现在我朋友不想和一起生活了,那女孩得很多习惯我朋友都受不了,想和她分开,他们没有办理结婚证,只举行了婚礼,现在要分开怎么办?给她的彩礼是否可以要回?结婚后不到一个月,那女孩还说,如果要离婚,我朋友的楼房要分给她一半,那楼房是我朋友自己和家人修的,不管她的事,如果他们要分开,需要什么程序?算事实婚姻吗?如果是,财产如何处理?急盼答复 问题补充:是否可以要回彩礼,给她的每一次钱,都有证人的,能要回来

离婚 2018-08-13 07: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 结婚后一般彩礼或者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约定,不过也存在离婚可以要求彩礼的情形,离婚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法院会判决返还彩礼,或者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的,法院也会支持。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返还彩礼钱的三种情形: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虽然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钱导致一方生活困难的。您所说的情况都不符合,所以可以主张不予返还彩礼钱。另外,如果您已经怀孕,对方提出离婚的话,法律是禁止的,但如果是您提出离婚,法律是不做禁止的。建议您好好协商,以和为贵。希望能帮到你。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蚌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