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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非法经营罪和非法经营的区别

刑事辩护 2019-09-11 08: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或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自然人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达到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就不能判缓刑,判实刑的。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也就是在法院宣判以前,对于不需要逮捕、羁押的嫌疑人和被告人,收取保证金,令其提供保证人,不再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措施。但嫌疑人必须服从相关规定,按时出庭。
    取保候审的案件一般都不会太重,因为刑法规定取保候审只适用于判有期徒刑以下的案件,或者虽然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采用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危险的案件。
  •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罪一般会判处较为严重的刑罚,例如,非法经营出版物数额1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3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或者期刊5500本或者图书25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盒)以内的,为罚金刑;非法经营数额10万元以上不足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不足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以上不足6000份或者期刊5500本以上不足6000本或者图书2500册以上不足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盒)以上不足600张(盒)的,为拘役刑;非法经营数额达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6000份或者期刊6000本或者图书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600张(盒)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000元或者违法所得800元或者报刊200份或者图书2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盒)的,刑期增加一个月。
  •   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理解:
      第一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没有违反国家规定,而只是违反了比国家规定位阶低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二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但该国家规定未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并且刑事司法解释也未将该行为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三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并且该国家规定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但刑事司法解释未将该行为明确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比如无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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