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套牌车交通死亡事故有什么处罚规定

交通事故 2019-08-29 03: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中,如果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可以先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则法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另外,在附带的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将精神损失费等损失是不主持的。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二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的一种违法行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
      出于逃避法律责任,但履行救助义务。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将人撞倒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逃离现场。120医护人员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这种情形下,行为人虽构成逃逸,但主观恶性不深。
    仅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现实中为抢救伤者,争取了宝贵时间。对于这种情形,认定责任时应该从宽。  出于逃避救治伤者,逃逸后主动投案。有人认为这种情形中,行为人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理由在于行为人的主动投案。
    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实际上违背了立法原意。法律之所以规定逃逸是加重情节,就是考虑对受害人生命的保护。逃逸造成的最严重后果就是,使伤者缺乏救助,导致伤势严重以致死亡。
    所以这种情形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当然的。但排除逃逸后自首的成立,对自首情节按照刑法减轻处罚也是应当的。  既逃避法律责任又逃避救治伤者。这种情形在现实中最为常见,行为人在主观上大多是两者的竞合。
    对于这种情况,显然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量刑幅度内予以从重。如果其结果导致受害人的死亡,则是逃逸行为情节的再次加重,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 :车主为预防车辆被套牌,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到车辆使用中的一切活动都应当由正规机构办理;其次,车辆的“两号”不要随便泄露。具体有关如何预防车辆被套牌的内容   怎样预防车辆被套牌。
      首先,涉及到车辆使用中的一切活动都应当由正规机构办理。   比如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过程中,不要随意将相关车辆材料交由非正规代办机构代办,否则可能会导致车辆相关信息泄露。
    车辆需要维修时,不要将车辆交由不正规的修理厂维修,否则也可能导致车辆相关信息泄露,信息泄露可能导致车辆被套牌。   其次,车辆的“两号”不要随便泄露。   因为套牌车最难做到的就是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码的套用,公安执法部门主要依靠该“两号”来判断车辆的合法性。
      此外,要经常查阅自己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录。   可以定期上网查询自己车辆是否存在交通违法情况。如有,则要确认一下该信息是否准确,如能确定自己的车辆没有在该时、该地行驶,应当及时提出异议,并对自己被套牌的情形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公安部明确规定,确定为被套牌的车辆,可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   除了能撤销违法信息外,公安部还规定,对经调查证实机动车被套牌的,当事人可持受理案件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受案回执单,向车籍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换发牌证。
    而对无法证明车辆被套牌的,当事人也可向车籍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换发牌证,换发机动车牌证6个月内仍未查获涉嫌套牌违法车辆的,车籍地公安交管部门将恢复其原牌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黔西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