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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买卖二手房,其法律程序是什么

房产纠纷 2019-09-04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二手房买卖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违约赔偿责任)。如能注意到以上几点,对于交易双方,都是非常公平,安全合理的!二手房纠纷如金额较小,不建议走诉讼程序,诉讼成本太高,应尽量双方协商解决!如必须诉讼解决,可委托专业律师操作即可!但费用成本,时间成本,都要慎重考虑!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
    1、违约金应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
    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2、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
    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 1、你在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期间,你的合同相对人是业主,你并没有任何义务免费为业主服务。开发商对你的承诺并不能免除业主向你缴费的义务。
    2、前物业公司违约行为中,与你没有任何关系,除非你自己承诺过履行前物业公司未履行的义务。开发商和业主是否向前物业公司主张权利,这个和你没有关系。你并不是前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业主之间合同的相对人。
    3、本案中你与业主分别是原被告,你可以向业主主张你在履行物业管理期间的物业费,这个是你可以提出的反诉或者抗辩理由,你可以主张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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