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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现在40年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9-01 01: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70年的房产权: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
    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
    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 (1)40年产权房,很多格局是一梯好几十户,这样的话,居住密度相对较高,居住氛围和品质就下降了。此外,40年产权房因为公摊大,使用率会较70年产权房低。
    (2)40年产权商用住宅在生活费用、买房税费、二次交易费、贷款以及付款方式上通常会有所差别,购房者在出手之前务必打听清楚。一般来讲,这类物业,业主需支付的水、电等费用较之民用标准要高出许多。但目前,开发商大都在前期开发中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与政府协商,承诺日后能按照民用水电标准收取,但具体怎么交法,业主们还需等到交了房才能真正知道;而且此类物业一般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期限上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3)40年产权房存在办不到产权的风险。因此,购买前,购房者应首先确定楼盘的合法性,看它是否具备基本的《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工程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五证。
    (4)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业主具有有限续约权,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享受使用权;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应当为70年,40年一般是商用土地。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租土地。物权法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40、50一般都是商业立项,70是民宅,都是大产权,不是小产权。商业的就注意水电费是按商用还是民用收就行。不管是40年的、写字楼,50年的商业或者是70年的普通住宅,到期之后国家都会收回土地,这个是不会改变的,至于到期后的房子和相关补偿问题,现在的法律上是规定无偿收回。不过及相关部门正在就到期房屋和土地相关补偿问题进行研究和制定相关措施,再过几年或将正式出台到期房屋及土地相关补偿条例。
  • 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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