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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职期间劳动合同弄丢了怎么办啊

合同纠纷 2019-09-05 1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想辞职的,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且不得克扣员工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不得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
  • 劳动合同丢失,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裁员规定范围的,那么劳动者不在裁员规定范围的,就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办理失业金不需要劳动合同。
    一、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二、所需材料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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