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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律师代写答辩状怎么收费的

离婚 2019-09-14 18: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下述材料是涉外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准备的: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 可以在答辩状中表明财产分割的意愿。这样可以在被动的状态下争取主动,有利于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在当事人(己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法院判决离婚,这本身就使得自己处于被动状态。
    (1)表明财产分割意愿的利好:
    虽然在客观上处于被动状态,主观上依然要争取主动权。所以,在答辩状中表明自己对财产分割的态度,可以为法官判决财产分割提供参考条件。
    (起到一种提示的作用)
    (2)不表明财产分割意愿的弊端:
    如果不对财产分割表明态度,容易造成忽略性的影响,有可能被法官忽视对己方有利的条件,对己方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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