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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伤赔偿的钱被公司用了,我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19-09-02 13: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依法采取扣押、冻结、划拨、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
    但是,因工伤赔偿而向法院申请执行的,并不表示申请人就一定能拿到赔偿款,如果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在采取了必要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无履行能力的,法院也可依法中止执行,或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人也可能不能拿到赔偿款。
    但是,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较小,如果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有一定的财产的,工伤赔偿款一般情况下都是可以执行到位的。
  • 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1、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等;


    2、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工伤后你要保持冷静,出院后你得保存好你的治疗资料,病历,出院证明,诊断证明,等等留做证据,然后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照片,工作证,或者有关的劳动关系证明,治疗证明和详细的受伤经过的书面说明,厂方的工商注册资料。有了以上的就可以的了。
    认定了工伤后,就到社保局申请伤残鉴定,有了伤残级别,就可以计算工伤待遇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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