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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钱不还,人跑了,可不可以报警

债权债务 2019-09-18 0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法律是保护的。只要是合法的债务,都要按期偿还;如果没有还清债务,对方可以起诉,法院可以对你的一切合法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然,对于维持基本生活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会强行处置。
    注意:如果是夫妻一方欠债还不起,法院将会要求用另一方的财产来偿还。
  • 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先利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两种保护手段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你的财产及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申请执行人,也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列入不诚信名单等等,情节严重的可以行政拘留。
  •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应该向法院起诉。如果有人欠你的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其还钱。  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
    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
      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如在15日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债权人此时只能起诉,通过打官司来要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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