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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中的商业秘密权是怎样保护的

合同纠纷 2019-09-02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经营者支付相应的费用。从以上这些定义我们可以看出,特许经营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特许经营是一种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就是说,特许人与受许人的关系是依赖于双方合同而存在和维系的;
    2、特许经营中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存在有形资产关系,而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由各自独立承担对外的法律责任;
    3、特许人对双方合同涉及的授权事项拥有所有权及(或)专用权,而受许人通过合同获得使用权(或利用权)及基于该使用权的收益权;
    4、特许经营中的授权是指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使用权(或利用),而非有形资产或其使用权;
    5、受许人有根据双方合同向特许人交纳费用的义务;
    6、受许人应维护特许人在合同中所要求的统一性。
  • 合作开发关系下商业秘密的归属
    有时企业也会和其他公司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发技术项目,以取长补短。合作开发关系下商业秘密的归属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约定委托关系下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参加合作的任何一方或几方。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归全体合作人共同拥有,共同行使使用权、转让权和专利申请权。
  • 商业秘密的保护方法:
    一、加强门卫制度门卫设防。对来访者,验明身份,问清来访事由,不让无关人员特别是竞争对手随便进入公司。建立登记制度,必要话对携带的包、袋类物品采取寄存。有条件的话让来访者穿者“识别制服”,引起员工关注;严禁来访者进入保密区域。
    二、加强保密区域的管理建立内部监控设施、防盗系统,不让无关人员随便进出保密区域,如技术部、产品开发部、资料室等高度涉密区域。在公司内部严禁串岗游岗,把涉密人员控制在绝对范围内。
    三、加强信息管理信息是商业秘密的物质载体。对储存资料、电脑盘片,建立管理制度,专人保管资料,借用、复制必须登记批准。重要资料的借用、复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对公司内部的电脑设立分级操作口令,对上网电脑严格控制,防止信息通过互连网传输失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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