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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2018年办理离婚是否有新规定?

离婚 2019-09-13 12: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讲,出现婚内夫妻一方主张扶养费的案件出现原因有如下几种:一是一方有病,另一方逃避责任,二是双方年老,一方有收入来源,另一方无生活来源,三是老年再婚家庭,涉及财产日后分割。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均涉及到扶养费的给付问题。
    就近几年来出现的该类问题,分析如下:一般讲该类案件到法院立案均会以“先离婚再提扶养费”为由,不予受理,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如果双方离婚后,根本就不再会存在夫妻之间的扶养权利与义务问题,有的只是以经济帮助形式出现的扶养费延续,何况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主张扶养费要以离婚为前提,因此法院立案所提到的观点是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均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是一种法定义务,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双方还存在夫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是将离婚纠纷案由与扶养纠纷案由分立的,也就是说是两种法律关系,互相影响的。
    因此上说,扶养费纠纷就不应以离婚为前提,否则是剥夺当事人的诉权。
  • 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酗酒、赌博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的,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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