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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撞伤人的司机不愿意垫付药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9-07 1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先垫付,然后保险公司直接赔钱给您,风险是有的项目保险公司不一定认可,这样这个差额只要您自己出了;
    有个可行的办法是,让保险公司提供资料清单,伤者提供资料后,请保险公司出具书面的理赔建议,这时您再垫付或要求保险公司直接付款给伤者,这样您就没后顾之忧了;
    您也可以不负任何费用,等对方诉讼,根据现行法律,伤者要将您和您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您出庭时,只需出具保单,抗辩说相关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支付即可。
  •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根据法律规定,事故认定书一般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十日内作出,具体事故责任依据交警部门认定就好了,车辆保险齐全,最终自己承担不了多少。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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