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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需要赔偿,但又无力偿还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9-06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刑事程序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能为了获取被害人的谅解,一般都会积极赔偿。因为获取被害人的谅解和积极赔偿在一定程度上能成为对方从轻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而刑事部分一旦判决后再行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积极赔偿就不能作为从轻量刑的条件,很多情况下,也就不会积极给予赔偿了。
    为了不让被告人有从轻量刑情节,宁可少要或者不要赔偿也要出这口气。
  • 关于刑事国家赔偿方式的具体规定如下:  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一)支付赔偿金  
    (二)返还财产  
    (三)恢复原状  以上三种赔偿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另外,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
    (一)、
    (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一般属于民事案件。构成交通肇事罪才是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责任与赔偿都是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承担。事故责任由交警定责。事故责任对赔偿的影响至关重要,经常有人问交通事故中如果自己有责任,对赔偿有多大影响,是不是所有的赔偿项目都要按照责任划分,如果肇事车属于机动车,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项目如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及一万元以内的医疗费、后期治疗费、伙食费、营养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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