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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2014年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企业 2019-09-06 2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2个以上的股东,   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建议你准备好注册资金3万元。   
    二、注册公司所需的注册资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电话号码)   
    (2)注册资金   
    (3)拟订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4)公司经营范围   
    (5)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   
    (6)公司住所   
    (7)股东名册及股东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章程
  • 注册集团公司需要什么条件?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注册集团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集团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温馨提示:   
    (一)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   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二)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   
    1、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5、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要了解更多公司法相关,请点击:公司法
  •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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