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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新农合医保跨市报销比例是多少?

消费者维权 2019-09-16 23: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保险简称医保,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医保的报销比例为:
    1、在职职工: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0%,个人自付1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5%,个人自付15%;三甲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3%,个人自付7%;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
    89.5%,个人自付
    10.5%;三甲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6%,个人自付14%。
    3、外来从业人员(外地户口购买广州外来工医保):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72%,个人自付28%;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68%,个人自付32%;三甲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64%,个人自付36%。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日前在市合管办了解到,按国家政策2013年农民个人筹资标准提高到60元,2013年继续实行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免费模式。  2013年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作了新的调整。
      一是市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70%(市中医院提高5个百分点)进行补偿,儿童患者每次的起付线为150元,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儿童起付线为350元;  二是岳阳市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元,补偿比例为60%,岳化肿瘤医院起付线为500元,补偿比例为65%;  三是省内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补偿比例为50%;  四是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补偿比例为45%;  五是在市内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补偿,在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予以补偿;  六是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患者一律不能补偿,无法鉴定的意外伤害患者按就诊的医疗机构级别下降20个百分点予以补偿。
  • 新农合的报销流程及条件:
      医疗费用实行现场报销,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在收费时进行减免,医院按月对减免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门诊医药费用报销仅限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及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以报销。住院县内不实行转诊制度,到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转诊制度。
      不能报销医疗费的情况:
      
    (1)住院陪护费,脏器移植,《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自费药品及自购药品费用,救护车及其它交通费。
      
    (2)打架斗殴、酗酒受伤、吸毒、戒毒、自杀、性病治疗、交通事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残疾辅助器具,整容矫形、镶牙、配镜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婚检、计划生育手术、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非病情需要不经批准或到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核磁共振等超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规定的自费检查项目。
      
    (7)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不予以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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