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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间我想离婚,我应承担什么相应的责任

离婚 2019-09-13 05: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婚姻法》规定哺乳期限制离婚只约束男方,女方可以随时提出离婚诉讼,不受哺乳期的影响。
    2、由于小孩尚未满两岁,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女方抚养的概率较大,由男方支付合理的抚育费用。
    3、由于你们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除非男方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否则,所以彩礼是不退的。
    4、关于陪嫁物品,如果是婚前(结婚登记)购买的,那属于父母赠与给你的个人财产或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结婚登记)购买的,父母未指定只赠与给你个人的话,一般认为是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哺乳期妇女自己提出离婚的,是能离婚的。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在哺乳期内离婚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法院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会基于照顾女方和孩子的原则,多分财产。
  • 产后一年内有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的。 法律专家回复:《劳动法》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9条第1款规定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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