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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伤住院,打人者跑了,费用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9-02 14: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故意殴打他人的,打人者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要赔偿受害人因殴打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2、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对于打人者可处以拘留、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  
    3、刑事责任:殴打他人,导致轻伤以上后果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1)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打架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 被未成年人打,不一定就不能处罚,而被打伤,对方监护人必须承担赔偿的,至于报复,是一个违法行为,千万不要用非法行为来对待非法行为,而应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
      
    一、未成年人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因此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已经犯罪的,如被殴打轻伤以上的,报警处理。
      
    二、《民法通则》 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因此当事人被殴打受伤,可以向对方监护人提出索赔,无法协商的,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 如果鉴定为工伤,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对于误工费问题,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果您能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如果您不能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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