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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离婚跟别人同居要赔偿另一方吗?

离婚 2019-09-10 10: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两个没有离婚的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的,可构成重婚罪;两人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只是短期骈居、通奸的,不构成重婚罪。
    2、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再次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智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
    3、犯重婚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离婚赔偿的程序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例如: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 化妆费用属于结婚消费,属共同花费,男方无权要求你支付。 汽车、电动车、家具及笔记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难于得到法院支持。
  • 没有离婚,一方跟别人同居。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别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名义,涉嫌重婚罪。 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
    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法院判决不离的,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条件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
    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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