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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间不适应工作,辞职不批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9-08 22: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提出辞职第4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并且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提供的辞职申请表可以自己写一份。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你应该收集用人单位领导不收你的辞职申请书的证据。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过邮政挂号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申请书〔切记:要好好保留邮政挂号收据作为证据〕,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你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并保留证据。
    1.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写什么都行,即便写不同意辞职也可以。
    签字后自己保留一份。
    2.提交书面辞职信时做好现场对话录音,尽量诱导老板说出如辞职一律不批等可以作为证据的话。
    3.不签就通过邮局特快专递发送辞职信,单件上注明是XXX辞职通知书,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全称和详细地址。
    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职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
    有了以上证据,在30天(试用期3天)后公司要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公司。
  •   试用期被辞退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1个月工资。
      因为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就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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