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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子里上班工伤手指断了根筋赔多少合适

劳动纠纷 2019-09-07 16: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工伤赔偿的种类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若因工致残,还包括: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若因工死亡,还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 手指因工伤收到损害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n伤情稳定后,若受伤严重构成伤残的,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n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n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n

  •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004《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
    一、二款)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004《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三款)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004《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四款)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004《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鉴定
  • 车全险这种情况下:
    1、单方车损:全额赔偿(但有的公司还有个政策:无现场,扣除20-30%)
    2、两车相撞:按责任比例赔偿,假设你是主要责任,调解要承担70%责任,你的车的修理费70%加上对方车的修理费用30%由你自己的保险公司赔,你的车辆修理费的30%由对方赔,但实际都将你要赔对方的30%相抵扣。
    3、碰撞财产(如马路栏杆):按定损多少赔多少。
    4、其他附加险只是对一些特殊情况发生作用。总的来说,不可能一句话都全了,还得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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