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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前没有签股东协议退股遇到困难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09-03 20: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股东退股,原因很多:
    (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
    (2)股东死亡。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列入遗产。若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就得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
    (3)股东离异。当股东婚变,作为非股东一方配偶很难参加对人合性要求比较高的有限公司。非股东的配偶常要将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中抽取出来变现交割。
    (4)小股东遭遇控股股东压榨而欲退股。
    (5)公司陷入僵局。
    (6)股东的出资面临法律强制执行。
    (7)其他情形如股东长期患病不能参加公司管理、股东乔迁异地或者国外而要求退出公司、股东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故急需资金等。
  • 入股手续:
    一、需要公司出具公司股东会关于接受你投资入股,形成股权的会议决议书;
    二、需要公司法人代表到工商局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提供公司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股权结构的会议决议书,取出原先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股权登记表,变更为具有你的股权登记资料的股权登记表,完成了股权备案手续以后,你就成为公司的股东了,具有股东的一切权利了。
  • 如果您是有限公司的股东,您还可以向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您的股份。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对外转让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的一种方式和途径, 但由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特点(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资合性特定),所以,股权转让,其他股东有优先认购权。没有征询其他的股东是否购买(除非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否则,直接把股权卖给你,我认为你只是隐形股东。
    顾名思义,作为隐形股东你对公司不可能像正常的股东去行事相关的经营决策权和红利分取权。你权利的行事必须通过你的朋友,因为你是站在他背后的,所以权利是否有保障,关键看你们的股权转让协议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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