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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知道交通事故死亡法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 2019-08-31 12: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第
    (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第一款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所以如果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因为车祸遭受伤害的,也可以依法请求有关的赔偿。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死亡赔偿金  
    (1)受害者不满60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已满60不到75岁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  
    (3)75岁以上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未满18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年。  
    (2)被扶养人已满18岁未满60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3)被扶养人已满60岁未满75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  
    (4)被扶养人75岁以上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有多个抚养人的应扣除相应份额,有多少被抚养人的该费用总额应不超过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总额。  
    三、丧葬费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五、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在实践中可能存在医治一段时间后死亡的情况,由此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仍可主张。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 一、高速客车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该如何赔偿  需要看事故是单方事故还是双方事故,如果单方事故很简单,直接按照侵权向客运公司索赔。如果是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可以按照侵权起诉事故责任方,如果其他责任方赔偿能力有限,虽然客运公司无责任或者责任小,也可以按照客运合同违约起诉客运公司,这需要根据各方面情况综合考虑。因为选择不同的案由赔偿不一样,例如合同违约就没有精神损失费。  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 一、首先要算出总损失,在算出交强险应当赔付的数额,剩下按照责任划分来赔偿。
      第
    二、下面是大致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1. 残疾赔偿金 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可以支配收入 X20年 X伤残系数
      
    2. 医 疗 费: 据实计算
      
    3. 误 工 费: 住院日至定残前一日总天数 X 该省城镇在岗职工日工资
      
    4. 护 理 费: 该省护理工同行业日工资 X 住院天数
      
    5. 营 养 费: 该省标准 X 住院天数
      
    6. 伙食补助费: 同上
      
    7. 交 通 费: 适当
      
    8. 财 物 损失: 据实计算
      9.鉴 定 费: 据实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 据实计算
      
    11. 精神抚慰金: 一个等级5-8千元
      
    12.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老人一般计算至75岁,超过60岁的每长一岁减去一年。标准为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同时被抚养人数人的。不超过消费性支出的总数。
      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可以支配收入 X20年
      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 X6个月
      精神抚慰金=5-8w
      交通费、住宿费适当主张
      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老人一般计算至75岁,超过60岁的每长一岁减去一年。标准为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同时被抚养人数人的,不超过消费性支出的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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