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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机动车驾驶人不确定时,交强险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19-09-16 06: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责任保险。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交强险赔偿只是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推行的险种,是每个车主必须购买的,它的费率是全国统一定价的。针对不同车型有不同的基础费率。它的赔偿也是全国统一的。
    如果双方都购买了商业险,在交强险不能完全赔付对方的情况下,商业险可以支付剩余的部分。
    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医疗费用,如果伤者定残,最多保险公司能赔付12万,人伤1万,死亡伤残11万,财产2千 最坏的打算就是起诉,因为保险公司是不会多拿一分钱的。
  • 交强险分为三块:限额分别是死亡、伤残110000元、医药费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如果在双方或多方事故中,只要负有责任,那么就要在交强险限额中先赔足限额部分,例如对方车辆损失1500元,药费15000元,不说对方误工、护理的情况下,交强险:车损(没有超过交强险限额)赔偿1500元,药费赔偿10000元,医药费剩余的5000元按照双方的责任划分。在你的事故中,你所说的10000元,我不知道你指的是哪项损失,但是交警说的应该是有道理的,而且保险公司也会照此赔偿的,事故处理时及时与保险公司查勘员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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