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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我舅舅单位教工楼施工完毕,当时已装了煤气管道,但整幢楼一直没开通煤气,家是用的是液化气,今年却管道莫名意外发生爆炸,当时只有外婆和舅妈在家,两人均2-3度75%烧伤,舅妈于后十二天后死亡,当时港华煤气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损失,将舅妈的死亡与家中损失作一了结,但外婆仍在院治疗,现在公司要求一次性赔偿外婆,我想咨询的问题是如何赔偿?外婆年龄77岁,原先身体健康,入院后至今仍未康复,这期间在ICU两个月,烧伤科一个月,内科一个月,植皮过三次,并发过肺部感染,败血症,冠心病,长期卧床引起了肾结石等等,现在结石未能排除,人也无法自主坐起,更无法下床走路,因家在丹阳,病人在镇江,我们在镇江租了房子,并有一到两个家属不上班在那儿护理,医院也请了两个护工,现为一个,现在公司要求了结,我们无法预知病人的后期情况,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一次性了结吗?如果可以,我们要如何提出条件?赔偿如何要求?

交通事故 2018-08-13 1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突发疾病,是否在48小时内死亡,关键是发病时是否在上班期间以及是否有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果是工伤,可享受工伤因公死亡的待遇。
  •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一般与用人单位无关,不过,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下,视同工伤处理。如果是职业病可以申请鉴定,工伤同时也需要申请鉴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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