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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从业资格证开货车,保险公司理赔吗?

保险纠纷 2019-09-18 15: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们需要知道保险的两个基本功能,一是分散风险;二是损失补偿。没有风险的分散,就不可能有损失的补偿;分散风险是前提,补偿损失是分散风险的目的。
    通常在财产险领域,赔付金额不能超过保险标的物的价值,靠摔个自家电视机骗保成富翁还是很困难的。
    健康保险中的费用补偿型医疗险也是以实际医疗支出额为限的,参照损失补偿原则,即保险金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因此,即便在多家险企投保医疗保险,也只能依次理赔,获赔总额不会超过实际医疗支出。

    此外,监管对涵盖未成年人身故责任的保险产品也有相关限制,买了多家公司多份保险,保额超过监管限制的,理赔时以监管限额为限。这点,做父母的需要了解。
    除搭乘飞机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相关责任的保险金额不做限制,其他涉及未成年人死亡身故的保额限制如下:
    (1)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2)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而对于一般的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只要投保时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之内,发生保险事故时,多份保险是可以按合同约定保额赔付的。

    对于意外险,其中的意外医疗责任的赔付也是以发生额为限,意外身故或意外住院津贴是可以多份按合同约定保额赔付的。 当然,一个收入普通的客户投保时,明明身上有了200万保额的意外险,还要在其他家公司投保上千万保额的意外险,这个可能目的就不纯了,有可能会引发保险公司的拒保。
  • 关于这个 从业资格,在保险业一直存在争议;虽然交通部《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营运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应当持有相应的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另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该规定第九条也明确,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但是,就是这些规定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来看,从业资格是对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其不涉及对驾驶员驾驶能力的考核。
     其实从业资格与驾驶资格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从保险条款使用的文字看,驾驶资格指的应是驾驶机动车的能力或资格;因此,从业资格的有无与能否驾驶机动车并无必然联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即使无从业资格也可驾驶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4号 《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租给你营运证的,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一般正常流程为:
    1.报案(在寿险中大多数情况报案不是必须的)
    2.保险公司核实、查看(财险和寿险的具体方法会有一定区别)
    3.递交理赔资料
    4.保险公司核赔审核并按照保险责任计算赔付金额(大额理赔与可疑理赔需要再次查验)
    5.下发理赔通知书(或赔付或拒赔)
    6.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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