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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离婚两个孩子 男方一个也不要怎么办

离婚 2019-09-08 15: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如果有两个子女,通常情况下,如果时两周岁一下的,则由女方扶养,如果时十周岁以上的则还需要询问孩子的意见。如果双方不能够确定,可以到法院由法官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如何分配抚养权,同时还可以请求法官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就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以下情况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孩子抚养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男方承担抚养费;
    第二,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第三,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争取子女意见。

  • 1、法院在判决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上一般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即从夫妻双方的经济实力、受教育程度、有无不良嗜好等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2、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般在怀孕期间是不允许判决离婚的(除非女方坚持提出),而且腹中之子按照我国法律还不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故无评价其抚养权的前提。即便怀孕期间离婚了,亦可抚养方依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所以,夫妻离婚时都不要孩子,不仅有背社会主义道德,更为我国法律所不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主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
    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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