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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联合财产保险个人人身伤害赔偿条款

保险纠纷 2019-09-07 17: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领取了保险金后,仍有权向侵害人要求全部赔偿。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 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人身伤害的赔偿费用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一般伤害涉及以下赔偿费用。
    (1) 医疗费。医疗费具体包括挂号费、医药费、治疗费、检查费、住院费、护理费以及其他医疗费用。
    (2) 与医疗有关的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包括受害人本人和护理人员的必要交通费。对陪护人员过多或受害人不安心医院治疗,多次往返回家的不必要交通费用,不应列人赔偿范围。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应比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认定并列入赔偿范围。
    (3)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4) 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受害人本人和护理人员的误工损失。
    (5)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财产保险合同(PropertyInsuranceContract)财产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所保财产或利益损失时,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在约定期限届满时,由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协议。  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人是特定的  根据机构改革的需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已分成若干家专业保险公司,比如中保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等。
    因此,在财产保险合同关系中,有权作为保险人而开展各种保险业务的,只能是中保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以任何方式开展财产保险业务,除非有国家有关主管机关的特别批准。
    财产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则是不确定的,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可以是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可以是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私营业主和一般公民个人。  财产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  中国财产保险合同不以投保方支付保险费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双方当事人只要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生效。
    投保人应按双方约定,及时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应对合同生效后的保险合同标的负责,包括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之前的那一段时间。  财产保险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生效后,只有在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并导致财产损失时,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
    换句话说,财产保险公司是以将来事故的发生为补偿条件的,所发生的事故必须是财产保险合同中约定事故范围以内的事故,而且必须造成保险财产损失,否则,保险人不承担责任。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限额为限,被保险人发生的超出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责任限额的损失,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财产保险合同是要求高度诚信的合同  所谓诚信,就是指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殊性要求双方当事人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坚决反对弄虚作假以骗取保险金的行为。投保人申请保险赔偿,必须如实说明保险事故的发生情况,以及财产损失的范围。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即时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尽快了解情况,介入保险事故处理,确定合理的赔偿范围和最终赔偿金额。
      财产保险是商业保险中的基本类别之一,其保险的对象是财产或与其有关的利益,其保险标的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但并不是一切财产和利益都可承保,在具体的财产保险合同中,各种财产和利益可分为可保财产,特约财产和不保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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