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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9日下午,我爸被人叫去到货运一站给一台大货车装卸货物,一共是四个人一起装卸,先是在第一个仓库给车上装大概四十块大理石,质量大概一共二吨左右,把大理石装在了大货车的前面的两边各一半,右边先用绳子绑好了,绳子不够绑左边大理石,左边我爸爸准备用别的几件大约重五十斤左右的货物把大理石压住防止倒塌,但是货运站老板的儿子不肯,他说怕把货物挤坏,当时车上站了我爸还有另处一个装卸工,下面有两个装卸工和老板的儿子,其中一个人就去找木方去了,准备用木方压住大理石,但是这个时候下面一个姓谢的装卸工不清楚上面没有绑好大理石,就叫司机开车了,准备把车子开到第二个仓库装另外的货,就在车子开出大门没多远在转弯的时候,大理石哗的一声,左边的全倒了,另外一个人跑脱了,而我爸的脚却压在了下面,他们另外的人先用东西把大理石翘开,把人抬开,再打了电话给我,我过来才打了120,当时他们货运公司没有一个人理,我感到非常气愤,他们一起到了医院又不肯拿钱出来动手术,后来还是我东拼西凑了七千块钱准备手术,但还是钱少了,只好又把人送往浏阳市社港骨科医院,他们在那里交了四千块就准备不管了,检查是左下膝三处骨折,一处骨碎,我当时报了122交警,当时警察车说是在车子移动过程中造成货物翻倒,车子负全责,是属于车内事故,把车拖走了,但是第二天交警又说不属于交通事故,车子不承担责任,出具了一份不是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应该是货运公司负责就把车子放了,因为四人都是长沙市货运一站请的临时装卸工,交警说应该是属于工份,但是货运站却想不理了,我去问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他说这不属于工伤,他不管。此致敬礼

综合法律 2018-08-13 2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除去住院治疗或停工期间的相关待遇,如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单纯的9级工伤待遇为19个月的工资。具体工资有不同的标准,有部分是按你的工资计算,部分是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要根据伤残员工的工资情况和社保缴费工资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这里面有点复杂,还有不清楚的,可以进一步沟通或面谈。
  •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并且被认定为工伤了,那么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方面的待遇是由单位予以支付的。您的情况应该先做伤残鉴定,然后按照伤残等级来主张赔偿。
    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主张的赔偿项目和数额是不同的,所以只能具体分析。如果您们不想做伤残或者不够伤残等级而要和单位一次性协商解决的话,法律对次没有具体规定,还是尊重双方的合意。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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