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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泄露商业机密能判刑多久

合同纠纷 2019-09-12 06: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如何认定的?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别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有相似之处,都侵犯了知识产权,主要区别在于: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是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侵犯的是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
    其次,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冒行为。对于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然后使用该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原则上应以数罪论处。
    对于单纯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应认定为一行为触犯了数罪名,以一个重罪论处。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为职务或者业务知悉商业秘密内容后,擅自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并将非法所得据为已有或者使第三者所有的,似应根据情节与主体身份,认定为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法规,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 商业秘密的泄密途径:
    1、因非正当利益诱惑由知晓商业秘密的员工故意泄密。
    2、离职员工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
    3、企业员工无意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4、企业接待外来人员采访、参观、考察因疏忽大意而失秘。
    5、.供应商与客户泄密。
    6、通过发表技术著述而泄密。
    7、通过广告发布和商贸展览泄密。
    8、商业间谍有意窃取商业秘密。
  • 侵害商业秘密的行政法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3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5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时,对侵权物品可以作如下处理:
    (一)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
    (二)监督侵权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人市场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
    但权利人同意收购、销售等其他处理方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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