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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被打人耳膜穿孔属于轻伤吗?

刑事辩护 2019-09-12 12: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颅脑、脊髓
      
    5.
    1.3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50.0cm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4.0cm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
    1.4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20.0cm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
    50.0cm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 被人打伤,涉嫌故意伤害,可以报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
    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 被他人达成轻伤的情况下,通常可以进行如下解决:   1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在刑事案件审判后,单独提出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 耳膜穿孔应评定为轻伤二级或者轻微伤,但造成双耳听力障碍≥41dBHL的,可以评定更高等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听器听力损伤
    5.
    3.1重伤一级a)双耳听力障碍(≥91dBHL)。
    5.
    3.2重伤二级a)一耳听力障碍(≥91dBHL)。b)一耳听力障碍(≥81dBHL),另一耳听力障碍(≥41dBHL)。c)一耳听力障碍(≥81dBHL),伴同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d)双耳听力障碍(≥61dBHL)。e)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5.
    3.3轻伤一级a)双耳听力障碍(≥41dBHL)。b)双耳外耳道闭锁。
    5.
    3.4轻伤二级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b)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c)一耳听力障碍(≥41dBHL)。d)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5.
    3.5轻微伤a)外伤性鼓膜穿孔。b)鼓室积血。c)外伤后听力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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