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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的房子不可以给孩子?

离婚 2019-09-14 09: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房子是要登记在孩子名下吧?在孩子未成年时,是需要双方监护人签字的,理由是:他们虽然已经离婚,但离掉的只是他们两人之间的夫妻关系,他们各自与孩子的监护关系不因离婚而改变,现在孩子名下财产有重大变化,要求监护人签字没什么错误。

    2、是否出钱的一方担心对方也签字后房子可能会有另一方的份儿了?其实只要房产证写在孩子名下,不管谁在合同上签字,房子都是孩子的,将来另一方得不到房子的产权的。

    如果付款的一方为防止其他意外,可以保留好全部的付款凭证,并要另一方写一份证明,写明房子所有款项全是你出,将来房子产权另一方没事。其实:只要房产证不写签字另一方的名字就没风险了。
  •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可以转让。但如果确定无法取得房产证的,房产转让不受法律保护。一般情况下,只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能确定房屋产权人,才具有转让的条件。但如果房屋是合法取得的,以后可以依法办理房产证的,可以提前转让。
    在转让时,要告知购买人未取得房产证的事实,并协助购买人办理房产手续。同时,如果房屋已经在房产管理局备案,还需要办理备案变更登记手续。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离婚,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权,协议不成的可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据《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可以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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