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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未婚生子男方需要承担抚养权么?

离婚 2019-09-06 00: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而言,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如果孩子在哺乳期(哺乳期是指女性生产后至其孩子满周岁期间)的抚养权归女方;孩子超出哺乳期年龄的,以家庭经济条件和双方工作,人品情况为依据判定抚养权的归属。孩子的抚养费原则性双方各承担一半(抚养费总额根据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孩子的教育、重大疾病费用另外计算。
    一方取得孩子抚养权,另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如果申请法院判决,需要准备诉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 未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一方拒不交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只有不给孩子抚养费情节恶劣,造成恶劣后果的,才会被判刑坐牢。
    具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执行。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在诉讼的时候一并解决。法院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判,不会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一般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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