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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朋友没结婚.在一起生一子.因为性格不合.女朋友一声不吭就带孩子走.过段时间又回来我真受不了了.可是我很想要孩子.怎么办.谁能帮帮我.我爱我的儿子

离婚 2012-11-26 10:5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孩由你抚养。
  • 到法院起诉吧,看能不能要回你儿子的抚养权!
  • 向法院起诉。
  • 1、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3、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3、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 你可以和她协商解决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抚养权。
  • 协商不成的,可提起官司争取抚养权。
  •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小孩的抚养权问题,一方抚养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诉讼解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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