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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方提出离婚财产也要平分吗?

离婚 2019-09-03 00: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女方先提出离婚,首先要看,离婚原因,是否存在有过错一方(比如有第三者或是一方有不良嗜好等).如果有,需要另一方举证.如果女方身体条件还可以照顾孩子的话,这种情况孩子多半会判给女方,财产分割也会大大偏重于女方.不过要注意掌握财产证明(产权证,存折,股票债券等).
    如果不存在过错方,因为感情破裂等原因而离婚.女方经济,教育条件如果允许,多半孩子判给女方,因为我过国法律还是偏向于孩子跟母亲生活的.夫妻共同财产对半分,债务共同承担.男方要付给孩子抚养费.如果你们在私下达成协议,法院也会尊重.
    对了,女方身体不好,如果影响到今后的生活,或是无法工作,法院也会适当的照顾宣判的.不过要是男方提出离婚,效果更好
  • 你好,房子是属于婚前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望采纳。

  • 1、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家暴,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如果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债务等行为,另一方离婚后也可以追讨乃至重新分割财产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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