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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醉酒驾驶机动车,会拘留罚款么?

刑事辩护 2019-09-17 08: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两次酒驾拘留如何界定时间?  
    一、两次酒驾拘留如何界定时间  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五一前酒驾不累计追究。  最新修订的道交法中“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该条款不追究继往。也就是说,5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按照原条文执行,5月1日之后的要按照新修订的条文执行。他介绍,为此,北京交管部门在原有醉驾司机黑名单的基础上,已经建立“酒驾司机黑名单库”。所有酒驾人员都将进入名单库。  
    二、2013酒驾新规还扣分吗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
    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 是否会被拘留,关健要看公安机关能否予以取保候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于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当事人,如果没有被公安机关当场拘留,在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后,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取保候审的,则不会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如果不准取保候审的,则应将当事人刑事拘留。《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1、追尾加逃逸,对方应负全责,具体以交警认定为准!
    2、电动车需鉴定后确定是否为机动车,无牌无证会罚款;
    3、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赔偿金、交通费、营养费等!具体可联系处理,专业处理交通事故,风险收费(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律师费)。
  • 酒驾和醉酒驾驶的判定方法是对驾驶人员抽血检测。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醉酒驾车的测试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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