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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人可以在义乌办理离婚手续吗?

离婚 2019-09-01 16: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两种形式:
    1、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需要本人亲自带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照片、身份证前往办理。
    2、起诉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所需要的手续是:结婚证、户口本、起诉状。
  • 离婚纠纷诉讼案件,在审理期间夫或妻一方不幸去世,法院应该作出裁定书,裁定终结诉讼;详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也就是说离婚案件因一方当事人的死亡,法院就不再进行调解、判决,另一方婚姻状况即是丧偶,无需再进行诉讼,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依法院法律文书办理。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首先你享有一半的财产所有权,你配偶享有另一半的财产所有权,因他去世,你、你们的子女享有你配偶遗产的继承权,你配额哦哦的兄弟姐妹也享有一定份额的遗产继承权,协商不成财产、遗产分割时,起诉解决之。
  • 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想离婚的,那么,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由于一方具有出轨行为,那么法院可以成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 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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