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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呢,怎么做工伤鉴定

劳动纠纷 2019-09-11 04: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用人单位在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如果对工伤认定无异议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包括入院证明、病历和出院证明,有X光片和CT片的也提供)。
  • 工伤认定申报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认定以及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五个步骤,职工要及时的进行工伤申请和鉴定,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一)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二)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三)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四)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五)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六)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七)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二)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三)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四)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五)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六)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五、劳动仲裁程序:
    (一)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
    (二)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
    (四)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
    (五)参加庭审;
    (六)庭后和解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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