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您好,此时我是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这里请教咨询我的问题。我与丈夫2002年结婚,2004年年底生一子,因为很多很多因素及矛盾造成我们在2007年年底结束了这段婚姻,由于我当时身单薄弱,考虑孩子还小,我还想给他一个改正的机会,那时我没有要孩子的抚养权,分开一段时间后,他多次请求我回去,并说一定改,我其实也是为了孩子又重新回到了那个家,但是回去之后,家庭关系依旧,为此我也没有和他办复婚手续,就这样为了孩子过了一年左右,最近我们的关系十分僵持,包括和他的家人也是如此,他对我说的一些话彻底伤了我,我想完全彻底的离开他。但是我要争取回我孩子的抚养权,请求您给予我真诚的帮助,我在这里表示我最深切的谢意!

离婚 2018-08-14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法律上讲,非近亲属没有抚养的义务。但于亲情,有抚养的义务。
  •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
    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 你好,未结婚生孩子属于非婚生子,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一样享有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

    关于非婚子女的抚养问题可以这样解决:


    1、夫妻可以协商决定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


    2、法院起诉解决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景德镇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