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公司控告他和他主管职务侵占,我朋友于2005年3月5日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司送到派出所,之后于3月6日被刑事拘留,3月9日签了拘留延长期到4月5日。期间有3次提审,4月5日派出所民警通知家属办理了取保侯审手续,因证据不足予以保释侯审。 我朋友在公司物流中心任入库员,主要职责就是负责生产车间的成品接收入库工作(接收成品,清点数量,登记做好入库记录),而且一直夜间上班,3月5日早上,他接到公司电话,要求他立即回公司,回到公司之后,公司行政部人员就讲在公司垃圾筒内发现一件成品,并指责是他藏在里面,准备偷出公司的,然后将他关进办公室,对他进行殴打(主要就是扇耳光,未用其他任何器具),强迫他承认,并要求他写交代材料,然后按手印,出于害怕,他当时就写了一分交代材料,大概内容就是,没有承认偷衣服的事情,但是写了他曾经于2005年6月到2006年3月期间,有多收生产车间的成品,少记帐的现象,而且交代了一份材料,注明是有记录的少记的成品资料(数量及品名),公司之后核算这部分成品价值按出厂价计算约7万余元,还有部分少记帐的成品没有记录,价值约2万。而且注明是有人指使,指出是2005年6月开始,是物流中心主管跟他讲,由于疏忽原因及生产车间交货员的问题,已经使物流中心实际成品库存与账目数量已经有一个缺口,要求他少记帐,8月分左右,主管再次跟他强调,一定要少记帐,先把缺口补平,然后就可以使实际库存大于账目库存,还讲,只要他少记一件成品就给他5元钱。材料上还写明主管大约8月份,主管跟他讲过这么做的目的有二:一是在公司清点库存的时候可以保证物流中心没有损失成品,二就是多出来的成品可以其他方式私自出售。 被拘留期间的三次提审他的回答基本与此交代材料一致。

刑事辩护 2018-08-14 1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限为37日,逮捕的最长期限为7个月,到了期限后,没有释放也没有变更强制措施,就叫超期羁押。不过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当出现法定事由时,可以延长羁押期限,甚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n哪些情况可以延长羁押期限n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n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n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n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u56
  • 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在24小时以内,要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一般不可以取保候审,已经构成盗窃罪,要逮捕、起诉、判刑,应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