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查获800多万假烟,田某负责指挥烟草发放地点,现场被抓。将现场搬运人员及田某以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1月后取保候审。指使田某之人贾某逃逸,7月被捕,称烟草有田某股份,田某否认,称只是负责为贾某打工。因田某惧怕刑事拘留,逃逸。问:田某会判刑吗?怎样减轻处罚。

刑事辩护 2018-08-14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后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5)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 刑事拘留,一般还要判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黔西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