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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亲戚前些时候被车撞伤了。交警认定肇事者负全责。现在请问如果出院后两年内由于交通事故的后遗症死亡是不是属于交通事故致死案件。这方面有什么法律规定的吗?前些时间深圳有个案例“迷路老人身亡 警方人道补偿18万”。我们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医院证明有规定是三甲医院的吗,小医院的可以吗如果起诉,请问要准备什么证据。现在肇事者不交费,我们想为她办理出院手续了可以吗?出院了如果伤者出了问题谁负责任的。

交通事故 2018-08-15 0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人被车撞了之后,可以根据自身受伤的程度,要求车主进行相应的赔偿
  • 您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在保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根据责任认定书向对方及保险公司起诉索赔。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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