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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百忙之中回复了我的问题!!律师我还是想问问此事.我做工时机器将脚压断了.现在工厂(没办任何手续)与公司都否认了他们之间的挂靠关系.今天劳动局又通知我去了一趟.公司回复了一个书面的东西就是说他与工厂无任何关系.劳动局叫我只有写个撤销工伤认定的东西,然后局里按非法用工处理此事.因为现在不能找公司赔偿.就不能按照工伤来办了.

劳动纠纷 2018-08-15 0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1、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等;


    2、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1.工伤程序是否聘请律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需工伤职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自己决定是否聘请。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 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相当普遍,但只要双方实际履行了上述权利义务,即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仅仅是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五)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六)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书劳动局有统一表格,到时自行填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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